繼承登記

【一次搞懂繼承】繼承的房子多久可以賣?房屋繼承過戶費用有哪些?

繼承的房子多久可以賣?

依照我國民法第759條規定,繼承取得之不動產,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白話的說,繼承取得的不動產必須等繼承人【辦畢繼承登記後】,才能做賣出、贈與、拋棄,等所有權處分的相關行為,另外繼承取得的不動產,依照登記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以下2種情況,會影響賣出的難度:

  1. 一般繼承:此種情況繼承的房子若要出售,必須【全體共有人】同意,或依照土地法第34-1條行使多數決才能出售,處分上較為『困難』。
  2. 分割繼承:此種情況各繼承人得就其各自繼承的部分單獨出售,不受其他繼承人(共有人)的限制,處分上較『簡單』。

赫威地政團隊在實務上,大多會建議繼承人選擇分割繼承的方式繼承不動產,因為未來在處分上會比較簡單、不受其他繼承人的限制。

繼承取得的土地房子是共同持有的嗎?

這取決於繼承人們是否有針對遺產進行【分割】,若無,則繼承的土地房屋就一定是所有繼承人們共同持有(公同共有),若有,繼承的土地房屋就會依照繼承人們協議分割的方式,變成分別共有、單獨所有、或是維持公同共有的型態。

簡單來說,繼承人可以透過達成協議,讓繼承不動產的共有關係消滅,但如果無法達成協議,那就只能以公同共有的方式一起繼承。

延伸閱讀:公同共有、分別共有是什麼?有哪些差別?怎麼處理最好?

房屋土地繼承可以自己辦理嗎?

大家首先要理解一件事情,繼承在法律上是屬於一種事實,因此一旦被繼承人死亡,繼承就發生了,所以後續任何有關房屋土地繼承的產權登記,都可以由單一個繼承人辦理,不需要其他繼承人的同意也能辦理。

按土地登記規則第27條規定,因繼承取得土地權利之登記,得由權利人(即繼承人)「單獨申請之」。

不過若僅由單一繼承人或其中幾個繼承人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繼承登記的話,就僅能申請【公同共有繼承】,無法申請分割繼承。

房屋繼承過戶費用有哪些?

不論是自己辦理或是委託地政事(代書)辦理房屋繼承,都會產生必要的稅費及規費,列舉如下:

  1. 遺產稅:遺產淨額1,333萬台幣以下免稅
  2. 地價稅、房屋稅:當期地價稅、房屋稅
  3. 印花稅(視情況):遺產分割部分情形需繳納印花稅
  4. 登記規費:土地申報地價之千分之一、房屋評定現值之千分之一
  5. 權狀費用:每張80元
  6. 罰鍰:超過期限每逾一個月須繳登記費一倍之罰鍰,上限20倍
  7. 代書費:以赫威地政團隊來說,公開的繼承代書費如下:
項目費用備註
繼承登記30,000含遺產稅申報,繼承人數三人以內、地建號合計 5 筆內。繁複案件另議。
(單獨)遺產稅申報5,000繁複案件另議
遺產分割協議書5,000繁複案件另議
拋棄繼承申辦8,000每多一人多1,000
限定繼承申辦20,000財產繁複或有他人主張債權時另議
日據時代繼承36,000繁複案件另議

若對於以上規費的計算有任何不清楚,或想進一步了解的地方,都可以加入赫威專業地政團隊的LINE,會有專業地政士為您解答喔!

聯絡資訊

親人過世土地房屋繼承過戶流程

土地房屋繼承的過戶流程,大致可以分為:1.取得死亡證明。2.辦理死亡除戶登記。3.調查被繼承人生前遺產。4.(視情況)向法院申請拋棄繼承。5.申報及繳納遺產稅。6.查欠地價稅及房屋稅。7.(視情況)申請印鑑證明。8.申請辦理土地繼承登記。

房屋繼承過戶流程1:取得死亡證明

用途:向戶政機關證明被繼承人確實已死亡

申請方式:醫院、檢察機關、法院裁定(判決死亡)

申請資格:被繼承人之配偶、死者親屬(不同申請方式略有不同)

房屋繼承過戶流程2:辦理死亡除戶登記

用途:政府機關識別個人存活狀態的判斷依據

申請方式:任一戶政事務所

申請資格&應備資料可以參考:新北市政府

房屋繼承過戶流程3:調查被繼承人生前遺產

用途:作為繳納遺產稅的基準

申請方式:臨櫃、線上申請

申請資格&應備資料可以參考: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房屋繼承過戶流程4:(視情況)向法院申請拋棄繼承

用途:拋棄遺產

申請方式:向被繼承人戶籍地所屬之法院申請

申請資格&應備資料可以參考: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房屋繼承過戶流程5:(視情況)申報及繳納遺產稅

用途:依法繳納遺產稅

申請方式:向被繼承人戶籍所轄國稅局申請

申請資格&應備資料可以參考:財政部

房屋繼承過戶流程6:查欠地價稅及房屋稅

用途:依法完稅後始能辦理繼承

申請方式:向任一稅捐稽徵處申請

申請資格&應備資料可以參考:台北市稅捐稽徵處

房屋繼承過戶流程7: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用途: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

申請方式:不動產所轄地政事務所

申請資格:繼承人、遺囑執行人

應備資料:

  1. 登記申請書
  2. 登記清冊
  3. 被繼承人載有死亡事實之除戶謄本
  4. 繼承系統表
  5. 繼承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6. 不動產所有權狀(若無,改檢附切結書)
  7. 遺產稅完稅證明(需有查欠證明)
  8. 遺產分割協議書(視情況)
  9. 印鑑證明(視情況)
  10. 法院裁定書、裁定確定證明書(視情況)
  11. 其他法律規定之應備文件

繼承流程小結

從以上介紹可以知道,不動產繼承涉及冗長、複雜的流程,需要跑遍戶政、國稅、稅捐、地政等機關辦理,且在每一個機關所需要填寫的書表文件可能都多達十幾份,辦下來對於一般人來說非常費心費力

土地房屋繼承期限

依照土地登記規則第33條規定,繼承登記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也就是除戶謄本載有被繼承人死亡之事實生之日開始起算6個月內,往後若超過每1個月,需繳納登記規費1倍的罰鍰(上限為20倍)

以上6個月期限的計算,會再扣除不可歸責於繼承人的期間,例如:繼承若涉及訴訟,訴訟期間得扣除、登記案件補正期間、遺產稅繳納期間等情況都可以扣除…

實務上赫威地政很常遇到被罰20倍罰鍰的繼承人,算下來動輒都要繳數萬甚至數十萬的罰鍰,非常不划算,因此若有不動產繼承發生,務必盡快辦理,或委由專業的地政士代為辦理。

一直不辦理不動產繼承會怎麼樣嗎?

如上所述,逾期辦理繼承,會有最高登記規費20倍的罰鍰,此外若遲遲不辦理,經繼承事實發起一年後,縣市地政機關會公告這些不動產並列冊管理,倘再過15年仍未申請繼承登記,地政機關會逕為公開標售未繼承之不動產,屆時繼承人即無法再繼承該不動產,僅能就其應繼分申領標得之價金。(土地法73-1條參照)

依照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公告,光是台北市,目前未辦繼承的不動產現值就高達700多億,而這些不動產未來都有可能被登記為國有!因此繼承人們千萬不要讓權利睡著了,若有繼承之不動產,切記趕緊處理!

不動產繼承推薦-赫威專業地政團隊

赫威地政團隊擁台灣最專業的代書事務所之一,集團內擁有的代書人才、法律專才,不僅擁有不動產和法律的知識及經驗,多位地政士更曾在公職體制內深耕數年,熟捻辦理公事的「訣竅」!

我們絕對是您委託辦理繼承登記最好的選擇之一,安全、迅速、透明、積極,幫您守護財產權。

最後最重要的,赫威地政團隊還提供免費的地政諮詢服務,由國家考試及格的地政士、估價師親自為您線上解答,別再猶豫了,立即加入我們的Line進行免費線上諮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