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的繼承登記文件有 6 項:登記申請書、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權狀,以及身分證明和印章。要分割遺產,另外加附遺產分割協議書和印鑑證明;有人拋棄繼承、有未成年繼承人,還要加附法院文件。繼承登記可以自己辦,案子單純並不難,但分割繼承和未成年繼承人這兩種情況最容易出錯。
繼承登記文件總表:一張表看懂

| 文件 | 去哪裡申請 | 什麼情況要附 | 注意事項 |
|---|---|---|---|
| 土地登記申請書、登記清冊 | 地政事務所 | 一定要附 | 網站可下載 |
| 繼承系統表 | 自己製作 | 一定要附 | 可參考地政事務所公版範例;代位、再轉繼承最容易漏人 |
| 戶籍謄本 | 戶政事務所 | 一定要附 | 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全體繼承人現戶謄本,勾「記事不省略」 |
| 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 | 國稅局 | 一定要附 | 必須查無欠繳地價稅、房屋稅 |
| 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 自己保管 | 一定要附 | 遺失可改附切結書 |
| 身分證明、印章 | 自己準備 | 一定要附 | 送件時核對身分 |
| 遺產分割協議書 | 繼承人自己擬 | 分割繼承 | 正本貼千分之一印花稅票 |
| 印鑑證明 | 戶政事務所 | 分割繼承 | 須為登記原因發生日前 1 年以後核發 |
| 拋棄繼承准予備查文件 | 家事法院 | 有人拋棄繼承 | 74 年 6 月 5 日以後開始的繼承適用 |
| 特別代理人選任證明 | 家事法院 | 有未成年繼承人且要分割 | 只辦公同共有不用 |
分割繼承、有未成年繼承人:最容易出錯的兩種情況
分割繼承:協議書、印鑑證明、印花稅
- 遺產分割協議書:全體繼承人簽名、蓋印鑑章。正本依協議書成立時的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貼千分之一印花稅票,不是用死亡時的價值;存款、股票和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不用算。
- 印鑑證明:有 3 種情況可以免附:繼承人親自到場核對身分並簽名;協議書經法院公證、認證或地政士依法簽證;按法定應繼分登記為分別共有(內政部 107 年 1 月 19 日台內地字第1061308210號令)。
只要有一位繼承人不簽協議書,就沒辦法協議分割,只能向法院訴請裁判分割。家人還沒談好,可以先辦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一位繼承人就能為全體申請,之後再分。詳見公同共有是什麼。
有未成年繼承人:分割前先選特別代理人
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同為繼承人時,只要辦分割繼承,就算按應繼分登記為分別共有,都要先向法院聲請選任特別代理人(內政部 103 年 5 月 15 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36650879號令)。只辦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則不用。很多人以為按應繼分就沒事,送件後才被要求補正,回頭跑法院又多拖好幾個月。
哪些繼承登記文件可以免附或替代?
- 權狀遺失:由繼承人出具切結書代替,不用先補發。
- 戶籍資料:地政機關能用電腦查到的可以免附,但日據時期或手抄本時代的資料查不到,仍要自己申請。
- 現戶謄本拿不到:例如繼承人長年住國外,可以用曾設籍國內的戶籍謄本加理由書代替。
- 國外繼承人:授權書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免附本人印鑑證明,改附被授權人的。
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不能免附,而且一定要查無欠繳地價稅、房屋稅。可以先送地方稅務局蓋查無欠稅戳記;有些地政事務所承辦人員會自己傳真向稅務機關確認,送件前可以先問清楚。
繼承登記可以自己辦嗎?
可以。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委託地政士。自己辦的流程:
- 向國稅局申請「遺產稅財產參考清單」、到地政事務所查「全國地籍總歸戶」,確認名下所有不動產,再調戶籍謄本、製作繼承系統表。
- 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取得繳清或免稅證明,並確認查無欠稅。
- 分割繼承的話,全體繼承人簽協議書、貼印花;有未成年人先選任特別代理人。
- 到地政事務所送件、繳規費,處理期限約 4 個工作天(依各地所公告),完成後領新權狀。
通常會跑 3 到 4 個單位:戶政、國稅局、地政事務所,視情況加上地方稅務局或法院。登記期限從死亡日起算,詳見繼承登記期限。
請家人或朋友代送件,而他不是繼承人,屬於非專業代理人:委託人和代理人要各自簽切結書。
適合自己辦,還是建議委託?
| 情況 | 適合自己辦 | 建議委託地政士 |
|---|---|---|
| 繼承人 | 2–3 人,都在國內、有共識 | 人數多、住國外或意見不合 |
| 繼承關係 | 單純 | 有代位、再轉繼承或收養 |
| 特殊情況 | 沒有 | 有人拋棄、有未成年人 |
| 繼承時間 | 近年 | 日據時代或光復前 |
右欄有一項符合,文件出錯、來回補正的機率就高,可以參考代書是什麼。規費不管自己辦或委託都一樣,差別只在代辦費,詳見收費標準。
結論:先確認案子類型,再準備繼承登記文件
繼承登記文件先備齊基本 6 項,再看案子類型加附:分割繼承加協議書和印鑑證明,有人拋棄加法院文件,有未成年人又要分割,先選特別代理人。案子單純可以自己辦;情況複雜的,可以參考繼承登記服務。
常見問題
按應繼分辦繼承,也要寫遺產分割協議書嗎?
依法定應繼分登記為分別共有,不用另立遺產分割協議書,也就不用貼印花稅;依內政部 107 年令,也免附印鑑證明。但有未成年繼承人時,仍要先選任特別代理人。
繼承系統表畫錯會怎樣?
繼承系統表由申請人簽名負責,畫錯或漏人,地政事務所會通知 15 日內補正,逾期駁回;因遺漏讓其他繼承人受損,申請人要負法律責任。有代位或再轉繼承的,先把戶籍謄本調齊再畫。
遺產分割協議書可以自己寫嗎?
可以。寫清楚每位繼承人分到哪些不動產、權利範圍多少,全體簽名蓋印鑑章並貼印花稅票。有人分不動產、有人分現金時,條款要寫得更清楚,避免日後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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